申請人錢紅春、劉倉玲申請辦理坐落于師宗縣丹鳳鎮(zhèn)興師路教育小區(qū)2幢1-01號的不動產轉移登記,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錢紅春、劉倉玲名下。
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<<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>>,上述不動產于2013年12月30日由鄭玉梅過戶至錢紅春及劉倉玲名下(房屋證書號為:師房權證(2013)字第00020279號、師房權證(2013)字第00020280號),國有土地使用權在鄭玉梅名下(證書號為:師國用(2003)字第0440號),但義務人鄭玉梅不能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。
根據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(guī)定,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,現(xiàn)予以公告。若國有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,請于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,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,登記機構將登記發(fā)證。
師宗縣自然資源局
2022年03月18日